湖南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9-08-05 00:00  【字体:  

湘农业发[2009]133号

各市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畜牧水产局:

    根据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农组办发[2009]2号)文件精神,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决定在第七届中国农交会期间开展农交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现将参评产品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名称

    本届农交会设单一产品奖项——“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

二、申报产品范围

    参展企业申报产品范围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食用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详见《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办法》(附件)

三、申报数量

    根据《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办法》规定要求,我省推荐参评农产品总数控制在20个以内。每一个市州要在统筹考虑本辖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比重和参展产品数量比例关系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推荐2-3个农产品参评。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产品为本届农交会的参展农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产品评奖申请表》,并将有关申报材料整理随申请表一并上报,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人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复印件。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

  (2)农业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等标准对申报产品出具的全项检验报告原件,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原检测单位公章。

  (3)采用标准的复印件。

  (4)申请产品获得专利的,提供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地级市以上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人知识产权有效性的意见。

  (5)申请产品获得科技成果奖的,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获得产品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无公害、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产品认证是指通过法定资质机构认证的。

  (7)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证明复印件。

  (8)其它材料。

 上述全套材料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二)样品选样  

每个申报产品送交3个市场销售包装样。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中国农交会参评产品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工作。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对推动我省农业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建设,提升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将具有积极引导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参评产品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工作。

  (二)申报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本文件中规定要求填写申报全套材料,全套材料要求一式3份,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市州农业局(种植业产品及其加工品)、畜牧水产局(养殖业产品及其加工品)负责汇总,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对申报产品提出初审意见,以文件形式于2009年8月10日前连同样品统一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全套材料必须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申报,缺一概不受理。

  (三)申报费用。本次评奖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时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企业开始申报;2009年8月10日前,市州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见附件。

   联系方式: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联系人:顾大勇,电话:0731-84420707;胡斌清,电话:0731-84459983(兼传真),电子邮件:hubingqing6807@sian.com

   附件: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可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九年八月四日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材料申报和样品选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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