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调研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9-08-17 00:00  【字体:  

湘农业联〔2009〕141号

各市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常德、益阳市农垦办、株洲市畜牧水产局、君山区及农垦系统各管理区:

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见附件1)精神,决定对全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列入2008年度全省农垦系统统计范围的所有国有农场,包括岳阳市君山区在原钱粮湖、君山农场设立的各建制镇、办事处和全省农场体制改革后设立的各管理区、乡、镇、办事处。

二、调研内容

(一)全省国有农场土地基本情况。包括现有土地总面积及土地用途分类情况。

(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耕地保护情况。包括国有农场参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划定情况;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下发以来,建设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情况;国有农场开展耕地保护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三)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情况。包括2001年以来国有农场确权登记发证的土地宗数、面积,未确权发证的宗数、面积及原因,国有农场土地权属争议及调处情况,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况。包括2001年以来各级政府在经济建设或公益建设中收回国有农场土地的宗数、面积以及收回程序、安置补偿办法和标准,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五)国有农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包括2001年以来国有农场职工生产生活用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和其他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批和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六)查处违法侵占国有农场土地情况。

(七)对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8]202号文件精神,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如何结合实际,加强国有农场耕地保护工作,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2、如何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如何规范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保障农场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实补偿安置政策,确保农场职工合法权益;

4、如何推进农场职工生产生活用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和其他非农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5、如何加强对违法侵占农场土地的查处,妥善处理国有农场(特别是城郊农场)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6、如何加强对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领导。

三、调研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调研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农垦主管)部门牵头,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布置,切实保证按照本通知要求,如期完成调研任务。

(二)各市州要组织农垦系统各国有农场如实填报“湖南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情况调查表(一)、(二)”(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湖南农业信息网》(http://www.hnagri.gov.cn)/index.htm下载),并认真审核汇总。同时,各市州和原十三大农场要按照调研要求开展专题调研,并分别写出调研报告。调查表和调研报告应分别制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并于2009年9月20前报省农垦局。

(三)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09年9月上旬赴常德、岳阳、益阳三市开展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及调研人员另行通知。联合调研组日常工作由省农垦局负责。

联系人:赵文红  联系电话:0731-82281296 13307312310

陈志成  联系电话:0731-84436346 13973133393

通讯地址:长沙市蔡锷中路顺星桥23号

邮    编:410005

电子邮箱:xkshsw@126.com

 

附件: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

2.湖南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情况调查表(一)、(二)

 

 

 

二○○九年八月六日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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