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简报(第十期)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9-12-16 00:00  【字体:  

【编者按】

   河南省郑州市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严把基地源头生产关、市场准入关和市场检测关,抓好各环节监控,全方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将郑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具体做法刊发全省,供各地交流学习。

郑州市严把“三关”、实行“四制”

全方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河南省郑州市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严把“三关”,坚持“四制”,全面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

一、严把三个关口,加强安全监管

一是净化基地,严把源头生产关。2009年郑州市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25个以蔬菜为主的2000公顷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制修订10项农产品生产技术地方标准和100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监控信息化;基地项目区内实行农药统一购买和统一防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把关,实现质量追溯和产地准出。二是“逢进必检”,严把批发市场入市关。市农业局在市区三大蔬菜批发市场、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四大水果批发市场和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厂派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监控。对进场交易的蔬菜、水产品、水果实行企业自检、派驻人员抽检、执法人员复检三层把关,严禁不合格农产品销售,并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派驻专人,严把市场检测关。市农业局在市区10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设立检测室,派驻194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每天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超标农产品禁止在市场销售。市区大中型超市、连锁店经营的农产品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执法人员直接抽检。

二、实行四项制度,保障产品质量

一是实行基地监测通报制。市农业局委托农产品质检中心每月对各县(市)、区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结果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县(市)、区政府领导通报,以引起重视。二是实行农产品销售摊位(专柜)公示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连锁店,每个经营摊位的显著位置都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示牌,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合格证明以及自检结果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抽检督查制。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天出动执法人员对派驻的194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市区农产品进行有计划地抽检,督查企业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组织专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实行市场准入制。本着先易后难、先大宗后一般的顺序,对与群众消费息息相关的农产品逐步实行市场准入。2003年以来,先后实行了蔬菜、猪肉、水产品和水果市场准入,今年将实行原粮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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