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的通知
湘农业办科教〔2011〕129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支持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的通知
为充分利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职院”)培训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厅系统各类农业科技培训班的培训质量,根据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支持职院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职院是农业部评定的“全国十佳优秀培训机构”,培训资质过硬、师资力量雄厚、培训经验丰富、基础条件完善,承办过多类培训班,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各单位要站在支持职院长久发展、加快推进全省高素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大力支持职院承担各项农业科技培训任务,支持职院做大做强农业教育事业。
二、统筹安排,加强管理。全厅系统举办的、职院能够承担的各类培训班,原则上都要安排在职院进行。厅科教处负责统筹各单位委托职院举办培训班的协调工作,职院具体承担培训任务。各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填写《厅系统农业科技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分别送厅科教处和职院,并与职院商定好培训的具体事宜。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职院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要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机制体制;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任务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模式,注重系统总结,积极打造培训精品、树立典型,做大做强教育培训事业。
各类培训结业后,职院要及时将培训情况反馈厅科教处和培训单位。联系人:吴易雄,电话:88626162;传 真:88626162,邮箱:kjjyc@126.com。
附件:厅系统农业科技培训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厅系统农业科技培训计划表
序号 |
单位 |
培训 人数 |
培训时间 ( 月 日- 月 日) |
培训内容 |
培训方式 |
经费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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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科技 培训 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