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直工委《关于举行2011年度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的要求,我厅定于12月16日举行2011年度省农业厅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1年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
三、考试方法
1、组考方式: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厅院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干部实行集中考试,由省依法治省办和省直机关普法办联合组织监考:不参加集中考试的干部职工,由厅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党委联合组织监考。
2、考场设置:集中考试的考场设在省直机关党校(车站北路);非集中考试考场设在厅机关小礼堂、会议室。
3、考试形式:本次考试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统一限定为120分钟。
四、考试时间
集中考试时间为12月17日9:00-11:00;非集中考试时间为12月16日9:00-11:00。
五、其他事项
1、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农机局、农垦局负责组织本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厅普法办派人进行督考。
2、根据湘绩发(2011)2号文件规定,从今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把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的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工作纳入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100%按规定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的,计5分,人数每少1%扣0.5分。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3、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2日将购买考试用书《湖南省“六五”普法2011年读本》情况报送给厅政策法规处。
4、参加集中考试的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5日前将参考人数报厅政策法规处,因客观原因确不能参加集中考试的,必须请假并说明原因。
联 系 人:何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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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