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 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文件
湘农业计〔201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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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
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实施方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厅党组确定的农业中心工作,我厅编制了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指南组织项目申报
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包括粮油技术示范推广、经作技术示范推广、农技体系建设及综合技术推广等24类项目(详见附件3-1到3-24),请你们根据每类项目指南的申报原则、支持环节与范围、重点建设内容、项目数量及控制规模,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原则上同一类专项只申报1个项目,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选准选好项目,避免不按申报指南滥选滥报项目。
二、严格按申报文本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1)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逐项、逐栏、真实、规范填写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其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个项目另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对项目目标、技术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标准及规模和组织实施等逐项细化。
三、切实履行申报程序
根据“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对省直管县的项目以县农业局为单位申报,市州农业局据实汇总审核,原则上不调整,但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条件的项目可以调整;非省直管县市区及市州本级的项目,由市州农业局确定申报项目并审核汇总。每一类专项一个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每一类专项一个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文本和汇总表以市州农业局“计”字号文件上报。
四、申报时间要求
各市州农业局在2011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厅计财处和相关对口业务处室。厅各对口业务处室在6月10日前,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数研究提出项目初步安排方案,其中50万元以上项目附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厅计财处汇总和审核平衡。除个别特殊专项经批准可延期外,其余所有专项由厅计财处在6月30日前,按程序报经厅领导审定并与省财政厅统一衔接下达项目资金。
五、联系
联 系 人:黄育忠,肖小波;
联系电话:0731-84417440,0731-82243660;
E-mail:2243660@163.com。
附件:1、2011年度湖南省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表
2、2011年度湖南省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1年湖南省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2011年粮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3-2、2011年经作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3-3、2011年农技体系建设及综合技术推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4、2011年土肥技术推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5、2011年特色农产品技术推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6、2011年蔬菜技术推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7、2011年农业科技教育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8、2011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9、2011年超级稻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0、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1、2011年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2、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3、2011年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4、2011年耕地地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5、2011年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6、2011年农垦系统富民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7、2011年农业对外招商引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8、2011年外来物种管理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19、2011年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0、2011年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1、2011年农业综合执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2、2011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基点调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3、2011年“一化四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4、2011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 预算 项目 指南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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