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办委﹝2015﹞27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委系统“十佳农业人”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农业厅党组关于印发<“做农业人、干农业事、解农业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党发〔2013〕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委系统“十佳农业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中,凡工作5年以上(即2010年9月30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二、 推荐名额
凡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原则上每个单位(处室)可推荐1人,委属各副厅级单位可推荐2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模范。
(二)政治思想品行好,能够体现当代农业人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生动诠释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质要求。
(三)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爱岗敬业、认真履职、锐意进取、与时俱进、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四)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遵纪守法,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无违纪违法查处记录,在危急关头和群众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热情帮助困难群众,形象良好,口碑优秀。
四、 评选方式程序
(一)成立组委会(2015年4月):委系统将成立“十佳农业人”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刘宗林任组委会主任;曹英华、黄其萍、丁友平任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机关党委(委机关院内二办公楼314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4415762(兼传真)。
(二)各单位推荐(2015年4月—9月):通过分层发动、逐级推荐和干部职工自荐、他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开展争创“十佳农业人”活动;另一方面,广大农业人要采用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向各级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最终由各单位(处室)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单位(处室)候选人并呈报活动组委会。
(三)组织审查筛选(2015年10月):由组委会对各单位(处室)呈报的候选人资格及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20个“十佳农业人”初选名单;经组织考察、谈话测评、委员(专家)票决、集中公式后,由组委会研究审核,确定10个正式候选人名单(处级干部名单不超过40%),报委党组研究审定。
(四)集中公示(2015年10月):采取网络等适当方式,将组委会核定的10个“十佳农业人”名单和主要事迹材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过后,正式确定10名“十佳农业人”名单(公示后,因有人举报并查实取消资格的,依票决名次递补)。
(五)表彰宣传(2015年11月-12月):通过文件、网络、报刊和召开表彰大会等方式,对10名“十佳农业人”予以发布,由委党组颁发证书,授予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十佳农业人”称号,在年度考核中记二等功,并给以一定物资奖励。以印发 “十佳农业人”宣传读本、制作专题宣传网页、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农业人”活动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委机关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我委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开展争创活动。各单位(处室)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本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十佳农业人”争创工作,积极做好“十佳农业人”的发现、培育和推荐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各单位(处室)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争创、推荐评选活动,真正把干部职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推选出来,使推出的“十佳农业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处室)要以干部职工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形式宣传“十佳农业人”的感人事迹,让干部职工在感动、感激、感怀中得到感化,受到启迪,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敬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依靠辛勤劳动实现个人梦、建功中国梦,促进委系统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宣传学习氛围。
(五)注重结合深化。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处室)在开展“十佳农业人”评选活动时,要注重与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创建、机关文化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岗位能手推选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委系统广泛开展岗位敬业、技能竞赛、创新提效、风采展示等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当“十佳农业人”。
(六)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处室)推荐的“十佳农业人”名单,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将以下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二办公楼314室)。(1)推荐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三份);(2)事迹材料(4000字以内,一式两份);(3)2寸彩色免冠照4张(含电子版),电子版生活照1张;(4)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莫娟;联系电话:0731-84415762;电子邮箱(33923689@qq.com)。
附件: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十佳农业人”推荐候选人申报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附件: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十佳农业人”推荐候选人申报表
推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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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各单位(处室)填报。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用仿宋四号字体、行距固定值20磅填写。
详细事迹材料4000字以内另附。
3、报送电子版材料时要添加电子版彩色两寸照片,并附电子版生活照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