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5-05-11 00:00  【字体:  

 

 

 

 

 

 

中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湘农直党〔20152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159号)、《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作为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的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行动,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各项规定动作按要求完成,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要求,年内每个单位(处室)要完成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或实践案例撰写任务,并及时将本单位的优秀作品报送至委机关党委(联系人:陈伟林;电话:073184415762;邮箱:nyt313@126.com)。

三、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网站、宣传橱窗、营造“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浓厚氛围。

 

 

                      中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58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

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向深入,根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部署,经省委领导同意,今年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为抓手,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通过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撰写和交流心得体会,推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二、总体安排

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活动主旨,把学习贯彻讲话作为全省党员干部理论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省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突出主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调查研究等形式,组织好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运用,不断推出学讲话用讲话的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活动以全省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重点是县处以上党委中心组成员。活动中,县处以上党委中心组成员每人要完成“三个一”的学习任务: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文章,形成一篇学用调研报告,进行一次心得交流发言。对在活动中形成的学习心得,省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征集和集中交流活动,推动在全省形成学讲话用讲话的热潮

三、心得要求

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好用好讲话,省委宣传部将在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中心组成员认真完成“三个一”学习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征集学习心得活动。

征集的学习心得,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学而思”之得,主要是通过学习讲话在思想理论上获得的心得体会;二是“学而信”之得,主要是通过学习讲话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获得的心得体会;三是“学而用”之得,主要是通过学习讲话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获得的心得体会;四是“学而行”之得,主要通过学习讲话在干事创业上获得的心得体会。

集的学习心得,在形式上主要为三种类型:一是“微心得”,主要记叙在学习中产生的思想感悟,文字不超过500字;二是体会文章,主要阐述在某个方面的学习体会,字数不超过2000字;三是实践案例,主要是总结某个方面的实践成果,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交流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心组成员学习讲话的过程中,采用座谈讨论、微宣讲、媒体推介等方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并做好本地本单位优秀学习心得的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以下心得交流活动:

1.编辑“微心得”专报。利用省委宣传部内部刊物《湖南宣传》,开设“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及时选登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报送的“微心得”。专报报送省领导,发县处以上党委中心组。

2.开设媒体心得录交流专栏。在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红网、华声在线开辟“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专栏,在湖南微政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公众平台开辟专题,并组织跟评,撰写网上评论文章。从四月开始,湖南日报每周推出一个专栏,择优刊登心得;新湘评论每月在专栏刊登3篇左右的心得;红网、华声在线在主页开辟“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专题,及时刊登学习心得,并链接“微心得”专报及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的文章;各类微博微信专题宣传,主要同步刊发“微心得”专报内容,并刊发知名博主、网络意见领袖的约稿。

3.开展心得录交流专访。组织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传媒中心、红网等媒体,邀请参加“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学习访谈,下半年组织3-4次专题访谈,每次邀请2-3名党员干部参加,在新闻节目或网上主页推出。

4.召开学用心得交流会。在全面开展好各项活动的基础上,于年底召开全省“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汇报会,总结活动经验,表彰优秀心得,请部分作者交流心得,请省委领导作重要讲话。同时,对刊发的心得以及各地各部门选送的心得,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优秀心得结集成册,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100篇》。

五、组织工作

1.省委宣传部理论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市州委宣传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活动的组织工作。省委讲师团负责“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的编辑、印发工作,专报稿件由省委讲师团按程序报省委宣传部签发。省委网宣办负责做好“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网上相关宣传工作。

2.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委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活动,通过各级宣传部门将“学讲话用讲话”的心得直接报省委讲师团和省直有关媒体,同时报一份给省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人:肖斌,电话:0731-82216256,电子邮箱:hn82216256163.com)备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和采用心得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3.各有关媒体要加强策划,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组织和编辑,提高宣传效果。

4.县以上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将纳入今年党委中心组学习督查的重要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15316


 

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

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讲师团,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国资委宣传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159号)的要求,省委讲师团将利用省委宣传部内部刊物《湖南宣传动态》开设“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报发行时间为20154月至201512月,原则上每周发行1期,每期刊发“微心得”稿件若干篇。专报每期印发300份,报送省领导,发县以上党委中心组。

二、选报的稿件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微心得”,要求说心里话、实在话、有思想的话,选题新颖,体会独到,见解深透,文字精炼,字数不超过500字。切忌网上下载,照抄照转,滥竽充数。

三、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提出稿件报送指标:各市州每半个月分别选报稿件7篇;省直机关工委每半个月选报稿件8篇;省委教育工委每半个月选报稿件3篇;省国资委每半个月选报稿件3篇。从4月起,每月10号、25号分两次报送省委讲师团学习辅导处,同时报一份给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备案。各市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要明确组稿负责人与联络人,410之前将组稿负责人及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报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及省委讲师团学习辅导处。

四、省委讲师团将每月定期对各地各单位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县以上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撰写“微心得”的情况将纳入今年党委中心组学习督查的重要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中共湖南省委讲师团学习辅导处

                                                                       201541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微心得”专报征稿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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