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行2015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5-11-25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农办法〔2015〕155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2015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的通 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根据湘法治办〔2015〕21、24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法治办的安排,将举行省直单位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为我省今年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指定教材。
二、考试方法
1.完成考前学法积分。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台式电脑、手提电脑登录“法宣在线”官方网站(www.faxuan.net)上的“全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或者用手机、平板电脑下载“法宣在线”APP,开展在线普法学习。今年在线普法学习满500积分方能取得考试资格,积分截止时间为在线考试日期之前24小时。
2.考试的命题组卷。由省委法治办组织专家制作年度普法考试总题库和在线考试题库。考生登录进入考试页面后,试卷选题随机生成。每套试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总量50题;卷面总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时量120分钟。采用开卷考试。
3.考试期间安排。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1日,分三个登录时间段: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2:00,均可进入考试,答题时间120分钟。在同一时段的考试未合格的,最多还可有2次机会进入重考。仍不合格的请参加补考,补考时间为12月4日,时间段安排同上。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2.抓好成果运用。各单位应当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年度考核时应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3.完善考试服务。目前在线考试系统已升级改版,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好日常学法和考试工作,确保学法和考试顺利进行。
4、及时总结通报。各单位要及时将组织开展今年年度学法用法和考试的情况和成绩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和通报后连同单位组织学法考试情况入档备查,同时填报省直单位2015年学法普法考试情况反馈表(省直厅局所属单位2015年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反馈表)于11月21日下班前报委法规处。
联系人:何婧,电话0731-84417885,手机:13974842957,邮箱:4417885@163.com
附件:1.学员学法考试操作指南
2.省直厅局所属单位2015年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反馈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
学员学法考试操作指南
一、学员电脑端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输入www.faxuan.net,点击网页左上角“进入平台”,即可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888888)。
第二步:点击个人主页左边“我的考试”,点击“进入考试”即可开始考试。
二、学员移动端(手机/Pad)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输入www.faxuan.net,点击网页左上角“APP下载”进入下载页面,扫描移动端二维码下载APP,并安装;也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寻“法宣在线”进行下载(目前大多数应用商店已上架)。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学法考试”模块,输入账号和密码即可登陆(使用原账号即可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第三步:点击主页下方“我的考试”,点击“进入考试”即可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