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农垦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岳阳市、怀化市、益阳市、永州市、邵阳市、自治州农委、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临湘市黄盖镇、洪江区综合农场、沅江市茶盘洲镇、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道县大坪铺农场、城步土桥农场、永顺县羊峰山农场:
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已下达(《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的通知》湘财预〔2016〕198号),为更好的完成2017年农垦扶贫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及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相关项目单位尽快与市州、县财政部门做好项目与资金的衔接工作,落实扶贫资金。
2. 请相关项目单位做好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在市(州)农垦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垦管理服务站。实施方案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 请各市州农垦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国有贫困农场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农垦扶贫项目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
联 系 人:周 伟 0731-82281656,hnnkjcb@163.com。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