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的公示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2-02-17 10:51  【字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经研究,拟定对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轮式拖拉机等品目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进行调整,对高速水稻插秧机、电控螺旋式侧深施肥装置补贴额进行重新测算。现将调整后补贴额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216日至223日。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额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补贴额调整的产品,于2022216日之前录入系统的,按调整前的补贴额度进行补贴;2022216日之后录入系统的,按调整后的补贴额度进行补贴坚决杜绝未购机先录入等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731-85521950;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611室;邮编:410000

附件:湖南省2022年下调补贴额品目情况(公示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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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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