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2-04-02 09:53  【字体: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对供港澳蔬菜工作的有关批示要求,巩固发展我省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分工合作体系建设成果,切实加强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与农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对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要求,优化蔬菜产业布局,加强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改善基地生产环境,建设一批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的备案基地,提高供港澳本地蔬菜总量比重。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资配送网络,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规范生产操作流程,推进品种选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二、加强巡查监测,落实全域化监管。要强化供港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建档备案和网格化管理。县乡两级要详细制订巡查计划,对备案基地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巡查,指导生产者科学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监督其依法履行生产记录、自律检测、投入品管理等制度,在用药高峰期要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残定量分析检测能力建设,乡镇要选用科学适应的速测方法,加大蔬菜生产、收储、运输、初加工环节风险排查和专项监测力度。针对巡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三、强化追溯管理,实行标识化流通。全面推行“两证+追溯”制度,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认定基地可视溯源系统建设,做到蔬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全覆盖、规模主体追溯管理全覆盖、品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全覆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压实蔬菜收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台账、入场检测和包装标识制度,确保所有产自本省的农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积极探索供港蔬菜主体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四、坚持质量导向,推进品牌化发展。加强“湘江源”蔬菜、“永州之野”“新田大豆”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和管理,支持供港蔬菜备案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永州配送中心的检疫、分拣、冷储、交易、封关、信息等配套服务设施,发展品牌农业优势集群,以质量和诚信赢得市场口碑。

相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李维峰,电话:073184432199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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