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一次全域排查。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者和农兽药经营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针对存在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规范不到位的主体,加大巡查检查频次,严格问题督办整改,实施“挂账销号”。要充分发挥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压实乡镇监管责任,广泛调动乡、村两级网格员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实施一次监督抽查。要突出“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明确的重点品种,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照部监管司印发的《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及易超标常用药物参数》,组织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其中绿色和地标农产品监测比例不少于5%),充分运用监测结果,依法查办违法违规问题。要督促指导乡镇加强基地速测,对当季上市农产品实施“批批检测”,杜绝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三、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要紧紧围绕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建立,主体名录、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健全,宣传指导、风险排查、监督抽查等工作是否开展;检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巡查监管、速测筛查工作是否规范开展,相关记录台账是否规范;检查农兽药经营单位购销台账是否规范,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用处方药、追溯管理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记录、自控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省厅近期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调研督导。
各地要始终紧绷安全防控这根弦,在10月底前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情况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联系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维峰、何纯保,电话:187****3213、130****1828。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