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储备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07-18 17:31  【字体:  

湘农办发〔2024〕88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4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4〕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农办建〔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我省拟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储备2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中资金、统筹资源、协同发力、系统治理”的思路,以酸化耕地治理为重点,兼顾土壤瘠薄、潜育化等,综合施策,尽快形成一批规模较大、治理效果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酸化耕地治理县。要以提升主要粮油作物产能为目标。围绕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种植大县,针对区域耕地酸化问题,实施有针对性土壤改良措施,提升土壤种植适宜性,助力单产提升。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相关措施项目统筹。避免项目分散实施、单打独斗,以新建或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为平台,以具备良好灌溉排水、农机作业的地块为重点,统筹土、肥、水等要素,叠加实施施用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要充分利用好退化耕地治理3年工作经验和技术模式。充分运用我省3年退化耕地治理工作经验成效,加大推广应用,提升项目监督管理、统筹实施、综合治理水平。要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衔接。充分应用土壤普查成果,在摸清土壤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因土改土、因土施策,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措施。

二、申报条件

(一)酸化等耕地退化问题明显。县域内强酸(pH≤5.5)耕地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占耕地面积比重较大,拟实施治理的强酸性耕地面积达8万亩以上,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耕地酸化问题对提升粮食产能制约作用明显。

(二)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县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效较为明显。近几年相关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截留、挪用情况,无不良记录,绩效评价效果好。在中央资金的带动下,申报县财政可以安排一定的酸化耕地治理配套资金,积极认真地将中央和地方资金足额落实到项目区、到地块,确保投入一块、治理一块、发挥效益一块。

(三)统筹实施能力强。县域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农田建设和管护到位,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可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实施期间可有效统筹实施种养结合、秸秆还田、轮作等耕地地力提升措施,发挥叠加效应。

(四)有成熟技术模式。申报县应具有一定规模的酸化耕地治理实践基础和应用成效,进一步探索形成适宜的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将单项技术进行集成应用。

(五)带动作用显著。通过连续实施,能实现3年治理预期目标,探索出可持续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等效益。项目区耕地酸化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恢复,对当地粮食单产、整体产能提升作用较为明显。

三、治理目标和措施

按照“集中、提档、增效”的原则,采取“规模化推进、相对集中连片实施、竞争比选确定”的方式,选择酸化耕地面积较大的县开展酸化耕地治理,着重集中连片推广已成熟的治理技术。

(一)预期目标。从项目实施年开始,通过3年连续治理,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土壤贫瘠、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左右,打造一批推进酸化耕地治理的综合施策样板田和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主要措施。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水旱轮作、水田连作、旱作等种植制度,主要推广调酸改土综合治理技术模式。一是依据《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NY/T3443),合理选择农用石灰质物质,按推荐用量和施用周期施用,以提升土壤pH值,实现快速治酸和长期控酸的目标。二是以土壤普查检测数据为基础,合理施用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适量施用钙镁磷肥等碱性化肥。三是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综合提升耕地土壤酸缓冲容量和土壤长期抗酸化的能力。四是合理轮作间作,利用冬闲田推广种植绿肥。

四、组织实施

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竞争比选的方式确定,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核、部级评审比选确定等环节实施。

(一)县级申报。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

(二)市级推荐。市级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提出推荐意见。

(三)省级审核。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土肥、农机、财务、审计等领域专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遴选2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报农业农村部。

(四)部级评审。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将根据省级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比选,形成第二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适时启动重点县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编写实施方案。县级申报部门应根据酸化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实施区域、技术措施、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方式、进度安排、资金筹措、监督管理以及统筹其他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县级申报部门要深入实地调查,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做好研究论证,严格核实项目耕地地类,确保地块可连片连续实施。在项目启动实施后,省厅将组织有关单位每年进行抽查,对组织实施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县,提出退出实施建议。

(三)加强申报过程监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初审中,要严格把关,杜绝“平均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州对推荐通过后的县级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请于8月10日前连同推荐审批表、推荐县级申报材料(8套纸质版,含实施方案)等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方式: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刘高翔,0731-84430184,电子邮箱:hntfjsk@163.com,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西院414室)。

附件:1.第二轮湖南省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推荐审批表

2.XX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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