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06-30 18:58  【字体:  

湘农办发〔2024〕7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


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6315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9500人(含农机操作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8800人,农业经理人280人,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2600人,农村创新创业2570人,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2565人。此外,学用贯通试点900人;农民综合素养提升1125个班。详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1.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

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猪、牛、羊和水产养殖主体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聚焦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

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农村电商等内容开展重点培训。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训。

3.聚焦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乡村振兴主力军

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重点行动

(一)专项行动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按照《湖南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湘农发〔2023〕47号)相关文件要求,粮油作物重点县(市区)优先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行动任务。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围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等内容开展培训。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围绕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培训。继续实施北斗+无人机农业复合型人才培训。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3.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围绕51个脱贫县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农民教育培训条件不足的地区可委托省级组织或其他市县组织培训。

4.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村民开展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农业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文化等课程,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培训班需填写《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

(二)特色行动

1.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学法用法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2.农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和发掘在乡创业能人,积极参与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优化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催生新产业新业态。

(三)试点行动

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该试点由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校”)组织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分层分类组织实施。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层组织实施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实习。

(二)切实提升培育质量。各地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培育需求,分层次遴选培训对象,做到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要指导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按需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培训合同等规范性培训文件,做到“一班一案”。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需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可依托学习强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及其他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服务和管理,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及效果考核,发挥平台信息化管理功能。各地区农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依托教师指导服务团队、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分类开展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持续跟进培育后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对优秀学员参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予以支持的指导意见》(湘农发〔2023〕50号)等文件予以支持帮扶。推荐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鼓励各地举办面向高素质农民的技术技能比赛,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三)系统提升体系能力。支持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各级农广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用好多样化培训手段,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在以上几类教育培训力量不足的地区,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四)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鼓励各地创新培训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五)夯实基础支撑。各地要提升培育工作组织管理水平,强化课程建设,落实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争取将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重要议程,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全过程监管。各地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育对象、培育实施方案及跟踪培训进度,对本级培训执行情况全覆盖核查,下级情况随机抽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用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员操作管理,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入库(建档)率100%,数据入库(建档)准确率100%。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做好验收、支付等程序,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培育专项资金结清后,每年分级开展审计并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审计报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本级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学员在线评价率90%以上。

(三)加强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持续开展宣传“七推介”活动,各县市区及承担省级示范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每季度积极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中央或省主流媒体发表典型报道和新闻稿件,由市州每季度汇总上报(承担省级示范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直报)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邮箱。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地要抓好组织实施,以市(州)农业农村局为单位汇总,于7月30日前上报各级培育工作实施方案,12月15日前上报各级202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典型汇编及有关资料。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人:王斌;办公电话:0731-82258790;电子信箱:hnshsy2024@163.com。

附件:1.2024年湖南省分类分层培育高素质农民任务表

2.2024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指导目录

3.2024年推荐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引领典型汇总表

4.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专项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5.2024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报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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