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申报实施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作的通知
湘农联〔2025〕40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成果,现就做好申报实施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所辖1-2个乡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辐射带动全省面上提档升级。项目区内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基本覆盖并稳定运行,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整体提质升级,村庄保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集中连片推进。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结合本地地形地貌、风土人情等,合理确定建设区域,确保项目实施集中连成片,全域覆盖。项目可在1个乡镇实施、全域推进;也可在2个乡镇选择地理位置相邻、风俗习惯相仿、发展水平相当的行政村(不少于10个)连片组织实施,探索形成具有乡土特色、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连村联创”整治模式。
(二)补齐短板弱项。对标对表《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聚焦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依据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反映的建设短板,合理确定建设内容,补齐工作短板弱项,整体提升建设水平,如期完成整治各项任务。要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千篇一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形象工程。
(三)注重农民参与。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现为民而建,依靠农民而建。按照《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提出的程序方法,做好农民参与组织动员。鼓励项目建设和管护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小农户务工就业,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推行“自组织、自规划、自筹资、自建设、自宣传、自维护”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六自”模式。
(四)突出示范引领。坚持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探索总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的典型做法,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机制、运行管护机制、群众参与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每个项目县集中打造粪污共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农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整治、村庄常态化保洁等示范样板村。
(五)提前储备项目。本次市州申报推荐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必须提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和湖南省资金项目监管平台中储备,并在乡村建设项目库进行储备。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一是已实施乡村振兴专项(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县市区(见附件1)。已实施或纳入省直部门示范创建的行政村不得纳入项目区进行重复支持。二是2023年来全县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或者巡视巡察、审计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发现重大问题的县市区。
三、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县级人民政府对照申报要求,按照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编制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负责。
(二)市级推荐。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对申报县的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1-2个意向县名单。
(三)省级评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各市州推荐的项目意向县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县名单。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县名单下达后,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省级衔接资金。各项目县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并进行公示。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不得用于各类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等景观类设施;不得用于非村内的小型基础设施、农户住宅庭院内部设施。
(二)严格项目实施。项目县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统筹资源力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统筹实施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项目。乡镇政府对村申报的拟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审核,组织项目村实施项目,对项目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农民参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项目村组织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监督和管护,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承担主体责任。
(三)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方案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日常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省农业农村厅定期组织调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四)组织验收评价。加强农民参与调查评估,将农民以投工投劳、捐款捐物、以工代赈参加建设的参与率,对项目质量和建设项目的满意度作为项目村批准立项、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的重要指标。市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项目质量、后期管护等情况开展项目验收。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市州,采取扣减下一年度投资额度、暂缓项目申请等措施予以惩戒。
五、其他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美丽湖南建设的坚实支撑,是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分管领导主抓,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抓,发改、生态、住建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着眼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农民群众增收等互促互进,精心谋划好、编制好项目申报书,不得请第三方机构编制。请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所辖县市区项目申报书进行把关,并于6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作为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申请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共3套,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cjsc219@163.com)。
附件:1.已实施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名单
2.2025年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 邓进民,电话:19918863695
省财政厅 郑立富,电话:18890095451
一审:陈 荣
二审:欧阳臻
三审:罗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