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始报名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07-24 15:28  【字体:  

乡村振兴,人才先行。2025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我们将带领“头雁”学员走进国内知名高等学府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锤炼本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头雁”个人成长赋能。

如您自愿加入湖南“头雁”队伍,为湖南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请及时联系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复审、择优确定培育名单,名额报满将关闭报名通道。详见招生简章。



湖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生简章

一、培育机构及名额

浙江大学(长沙市、邵阳市、怀化市和益阳市共200人)、中山大学(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永州市、郴州市共200人)、中国农业大学(常德市、岳阳市、张家界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共200人)。

二、培育时间

进校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培育周期内学校派导师进行帮扶指导。

三、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州、县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等。在遴选种养殖等主导产业带头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仓储物流、农产品加工、帮扶产业、乡村CEO等领域带头人的培育。鼓励支农“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青年、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企业家等积极报名。参加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秀人才可优先推荐。往年参加过“头雁”培育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已选派过“头雁”的合作社或企业等主体,不再选派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不作为培育对象。

(二)人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个人或所在经营主体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培育模式

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一学期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头雁”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五、支持政策

按要求完成培育计划的“头雁”学员,由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培育高校共同颁发结业证书,对于发展势头好、有发展潜力的学员,相关部门持续予以支持和指导,开辟“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头雁’专项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对优秀学员在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等典型选树时优先考虑。

六、经费保障

“头雁”学员学在校园,住在校园,享受在校大学生同等学习生活条件。在校期间学费、实训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财政予以补助。培育高校对学员参加线下集中培训往返交通给予适当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元/人。

七、注意事项

学员遴选方式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在分配培育名额内择优推荐,报市级、省级复审,最终入选名单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知为准,入选学员需通过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填报完整准确个人信息。未纳入本年度培育计划且学习意愿较强的人员纳入学员储备库,下一年度优先选派。未尽事宜详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70号)。联系咨询电话:0731-84429566。

乡村振兴,“头雁”领航!热忱欢迎奋进在农业产业一线,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各类带头人积极参加!



一审:谢旭平

二审:陈志新

三审:肖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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