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农机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01-21 16:15  【字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相关条例,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打通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组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工作,每次检查为期3至4天。具体行程及检查方案由各检查组根据《2026年全省农机安全交叉检查分组及日程安排表》自行确定。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市州本级及所辖2个县市区。重点抽查农机保有量大、农机从业人员多、近年来发生过事故或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市区。

(二)检查内容

对照上级督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依据《湖南省农机安全工作综合评定指标体系》,抽查近一年度农机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市州间交叉明查暗访、实地印证的方式进行。

(一)明查暗访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在综合评定指标中予以扣分。

(二)抽查印证

对农机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印证,并对被检查市州本级及相关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计入当年省安委会等相关考核。

(三)问题反馈

检查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视检查组书面反馈情况印发书面通报,下发交办、督导、约谈函。

四、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4人。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抽调本市州农机安全管理(兼联络员)和持有监理、执法证书的业务骨干3名同志,省厅或省农机事务中心派1名工作人员参与各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交叉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本地乃至全省农机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被检查市州要积极支持配合,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各检查组派出单位应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检查。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差旅费等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交通工具由检查单位与被检查单位协调解决。

(二)强化整改,闭环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检查组须详细填写《农机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被检查市州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将视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送

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各检查组须提交书面总结材料。材料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与成效、正反典型、发现的主要问题与隐患、相关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上对被查市州本级及相关县(市区)的综合评定打分表及市州综合得分。将报告电子版经组长签字的PDF版本一并报送至省厅农机化处。

联系人:省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吴道锋,联系电话:0731-85521965;电子邮箱:hnnjhglc@163。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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