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洞庭香+”品类品牌及主要企业信息目录(第一批)的通告
湘农告〔2026〕1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促进农产品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优质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并为社会各界选购湖南优质农产品提供权威、便捷指引,经广泛征集、市州推荐、省级审核等程序,现正式发布《“洞庭香+”品类品牌及主要企业信息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排名不分先后)。
我厅将根据企业诚信经营、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发展实效等因素,对《目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或不再符合《目录》管理要求的品牌与企业,将按程序予以退出。同时,为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将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征集与增补工作。
请列入《目录》的各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服务质量,共同维护“洞庭香+”品类品牌良好声誉和形象。
特此通告。
附件:“洞庭香+”品类品牌及主要企业信息目录(第一批)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2日

湘公网安备43010502000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