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06-22 16:52  【字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系列职称层级、专业体系

(一)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省、市级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县乡及以下事业单位、各类涉农企业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二)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工程(含农业自动化、农业信息化、农业水利工程)12个专业。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执行国家出台的标准条件和湘职改办〔2018〕29号文件明确的评价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明确以下要求:

(一)晋升农业系列职称一律应具备农业系列下一层级职称。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须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层级农业系列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做出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三、严格落实“凡晋必下”要求

根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要求,凡是在省、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申报参评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前,须到县市区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或涉农经营主体服务1年以上。服务方式包括农业科研项目实施、调查研究、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

关于“下基层服务”考核认定:申报参评人员填写《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登记表》(附件1),由服务单位、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省农业系列职改办进行复核。

关于“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考核认定:申报参评人员填写《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视同下基层服务认定表》(附件2),并提交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劳动合同复印件、挂职外派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指单位驻地在乡镇的)等作为佐证材料,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省农业系列职改办进行复核。

四、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最新版申报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国外学历需提供经核验盖章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等,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须注明公示结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如没有不提供)。

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业绩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2份。普通A4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需额外制作封面,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1份装订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指定一篇参评论文(代表作)(复印3份、1份装订入册)。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专著、论文、参编的教材等(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7.省、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佐证资料。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三)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业绩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封面打印“XXX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或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称业绩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原则上一人1袋,须使用牛皮纸档案袋或市州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申报材料档案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

2.除网上申报的资格审查材料、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2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和2份参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参评论文(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需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需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请确保复印效果清晰、完整。

3.申报人员须且仅需指定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技术推广文章、技术解决方案等作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表的参评论文(代表作)需提供原件且封面右上角标注“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未公开发表的参评论文(代表作),需提供经单位审核属实的纸质档,封面右上角标注“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参评论文(代表作)除了装订成册的1份外,还需单独准备2份复印件放入材料袋中(不装订),封面右上角标注“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除“参评论文”之外的其他论文只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和中文翻译件。

(四)中级职称评审及认定材料要求

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及材料要求参照高级职称要求。申报中级职称认定人员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和花名册需线下提交,其余材料网上提交,无需提交业绩评审材料。申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博士)提供以下材料:

1.线下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2.线下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一式2份;

3.线上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名,国外学历需提供经核验盖章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线上提交近3年《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名);

5.硕士研究生还需线上提交近3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名)。

五、评审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标准,高级评审600元/人(评审费400元/人,面试费200元/人),中级评审200元/人(认定不收费)。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具非税缴款单后,申报人员登录“湖南非税”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完成缴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进行信息填报时,严格按照规范的专业及名称进行填报,省、市级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或“正高级兽医师”,县乡及以下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资格名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录入单位要明确到申报人岗位编制所在的具体单位。

(二)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均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参评材料。

(三)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由系统生成的参评(认定)人员《花名册》和《2026年度事业单位农业系列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以下简称职数备案表)一并提交,申报正高评审、副高评审、中级评审、认定材料分类打捆,花名册分类打印。纸质版花名册均需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岗(专业)申报”参评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申报职称须提供经审核签章的职数备案表。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申报职称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

(五)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推荐单位于8月21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省农业系列高评会。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1日,接收地点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后统一公布。厅直单位职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4429566。

附件:1.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登记表

2.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视同下基层服务认定表

3.湖南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4.湖南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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