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12-31 15:42  【字体: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25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1.持续深化改革。按照新一轮改革要求,构建以县区为主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省市县三级均完成了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上下联动的执法格局。

2.推进执法规范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我省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运行“湖南省农业执法通”平台,利用平台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能力,加强对市县两级农业行政处罚办案情况的监督。积极对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4.规范执法着装管理。为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标识,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组织为厅机关、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级植保植检机构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换发制式服装。

二、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制度完善、平台监管、社会监督等措施和手段,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复执法、过罚失当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案件交办督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等手段推动问题查纠,抽查案卷342件,开展执法监督6次,组织重点案件督办46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15起。

2.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全面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制定并公布全省农业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并上传行政检查计划及方案,从源头入手遏制乱检查现象。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提高行政检查效能,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扫码入企”、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和程序要求。全年全省各级共实施涉企行政检查6991次,其中省本级564次。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

3.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全面推开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申报材料由11份减至4份,办理时限从1个月以上压缩至11个工作日,工作成效被部委《宅基地管理与利用》专题刊发和省政府“政务大直播”专题介绍。推进“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应用,统一40类农业领域电子证照模板,归集证照数据20余万条,实现114项农业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建立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人轮派制,新入职人员需在窗口锻炼3-6个月,窗口全年受理事项2080件,获赠锦旗15面,表扬留言、表扬信35件,群众满意率100%。

4.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为统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和生猪屠宰、长江十年禁渔等多个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累计立案3069件,办结1992件,移送司法机关132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重大违法案件,其中省本级查处重大转基因生物加工违法案件,组织精干执法力量,赴多省调查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达4254余万元。

5.组织案卷评查。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出全省行政许可优秀案卷12卷、行政处罚优秀案卷48卷。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反馈给办案人员,对照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三、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案卷评查、评优评先等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完善全省农业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在厅门户网站专门设置“行政执法公开”栏,对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按要求分门别类地及时公示,并同时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至“信用湖南”网站。严格落实《湖南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十严格十不得”》,对执法人员从“出发”到“归队”全过程作出严格规范。

2.动态调整执法事项。严格执行我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湘农告〔2023〕18号)。全面修订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边界,明确执法范围与职责,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3.修订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

4.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梳理农业领域刑事罪名及立案追诉标准,形成《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清单》。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协作,完善线索通报和执法协作流程,细化移送标准,推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四、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创新推出“你学法我惠农・法润三湘促振兴”特色普法活动,以“学法答题+福利激励”模式,结合农文旅融合,上线“三农”政策法规、乡村振兴案例等学习模块,吸引群众答题381余万人次。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推进法治进机关、进乡村。定期筛选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五、关于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聚焦能力提升与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1.组织执法技能竞赛。联合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共同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发动市县层层选拔人才,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有效激发执法人员钻研业务、提升技能的热情。

2.加强培训学习。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通过线下线上、分级分类方式,全年举办6期全省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内容涵盖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技巧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取得良好效果。

3.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协调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装备建设和素质能力提升。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凡未获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厅本级3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颁发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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