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湖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20号)要求,经过征求多方意见,结合我省生产实际,研究制定了《2025年湖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2025年湖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水稻遴选方案》和《2025年湖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油菜遴选方案》。
方案明确了水稻和油菜品种的补助目标。水稻计划遴选镉低积累和广适性早稻≤4个、中稻≤4个、晚稻≤5个,新增推广面积70万亩以上;油菜遴选优质高产油菜≤6个、短生育期油菜≤2个品种,新增推广面积40万亩以上。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承担重大品种示范推广的种业企业,重点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申报单位可以是外省企业。需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研发能力、联合申报要求、品种相关规定、同一品种申报时间优先、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水稻和油菜分别安排2500万元、1293万元资金,按新增推广面积每亩不超过30元标准补助,单品种年度补助最高500万元,可连续支持3年。
品种申报要求水稻在2017年1月1日后通过审定或引种,符合早稻、中稻、晚稻相应推广面积、单产、米质、稻瘟病综合指数等条件,生产急需镉低积累品种不受部分条件限制。优先支持生产急需的镉低积累品种,对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推广面积任务且未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补助500万元;对已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不予以重复补助。油菜在2017年1月1日后通过国家登记,品质达“双低”标准,符合优质高产或短生育期品种相应推广面积、单产、含油量、生育期等条件。水稻品种实施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7月底前进行申报;油菜品种实施期限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8月,2025年10月底前进行申报。
我厅制定遴选工作方案,组织专家按品种表现、推广面积、企业资质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遴选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签订任务书后预拨70%资金,验收通过后结算拨付剩余资金。方案强化资金穿透式监管,对虚报冒领等行为追责并3年内禁止参与项目申报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