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5〕18号)和《湖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初审、线上答辩、专家综合评审等环节,拟确定综合排名前三的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为湖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412073。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8日
一审:谢旭平
二审:陈志新
三审:罗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