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称重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12-20 15:37  【字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我省对养殖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生猪在收集、调运至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时实行称重管理。现就做好称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设施设备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无害化处理企业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称重设施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称重设施设备原则上安装在无害化处理企业入场口附近,符合场内设计规划和动物防疫要求。安装的称重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精度测量、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环保等相关技术标准,结构稳固,传感性能稳定,有防雷击、防静电、防干扰和防腐、防锈等设计,配备电子数据显示系统(显示毛重和净重),具备自动称重、积累称重等功能。在稳重设备旁加装重量显示屏和视频监控设备。

二、规范称重管理

各无害化处理企业要按照《病死畜禽入场称重流程(试行)》(见附件)规范称重工作,对每批次入场的病死生猪进行称重(净重),将相关数据、证据和称重过程通过手机APP录入“湖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健全称重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确保病死生猪入场称重工作有序开展。不得在病死生猪体内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不得在称重车辆内掺杂其他物质增加车辆重量。

三、严格流程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督促养殖场户规范养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生猪死亡数量,病死生猪收集环节数据要与养殖场户填报的《养殖环节生猪养殖及死亡情况登记表》保持一致。无害化处理企业驻场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无害化处理企业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对每批次入场的病死生猪称重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入场称重操作流程,仔细核对收集车辆牌号和净重、病死生猪重量和数量等关键信息,严把入场称重和审核关。对单物不符、数据异常、信息错误等单据进行驳回处理,并注明驳回理由,避免人为疏漏,严防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强化数据运用

各地要加强对不同地域、环境、季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与重量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及时准确掌握各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分析无害化处理企业产能现状,为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病死畜禽入场称重流程(试行)


1.“监管平台”功能调整。“湖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称“监管平台”)对收集入库、调运入库、处理管理、数据展示与统计等系统模块进行调整,新增病死畜禽入场称重相关操作功能,实现使用手机端上传病死生猪入场称重需提供的信息数据、证据照片和监管过程。

2.入场称重环节。无害化处理企业对每批次收集或调运入场的病死生猪进行称重时,使用手机APP进入畜禽称重入库模块,经称重后录入重量(净重)数据,将称重的车辆、装载的病死猪、称重显示的数据和过磅单、现场监管的过程拍摄证据照片上传至“监管平台”,无害化处理企业根据来源单据类型选择操作,生成收集入库单或调运入库单。

对未及时完成审核的收集单,收集的病死生猪可以先行入场称重,勾选待审收集单生成收集入库单,点击“保存”进入收集入库管理,收集入库单据处于待审核状态,在收集单全部完成审核后,方可进入称重入库审核环节。

3.称重入库审核环节。驻场监管人员审核收集单或调运入库单时,详细核实入库单所含病死生猪的重量、数量、相关信息及证据照片,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对情况不属实的,单据退回至入库审核不通过列表,由无害化处理企业对其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其中对收集或调运入场病死生猪数量存在差异的,由驻场监管人员驳回至收集或调运审核环节,经修改和审核后重新提交。

4.重量数据汇总统计。每批次采集的病死生猪重量信息将在相应收集入库、调运入库单中显示,系统自动将重量数据分县(市区)推送,在无害化处理统计报表中汇总统计。

病死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和病害产品入场称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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