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2-07-05 10:44  【字体:  

根据湘农联〔2018〕67号文件和湘农联〔2019〕70号文件,结合我农机购置补贴中的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防范违规风险,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增加如下规定:

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税控销售发票,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购机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机具厂牌、名称、机型、售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购机时间。

3、上传的必须是原始发票,或盖有农机监理所的公章,并有“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发票内容不全、无人机合影,均不得受理。并告知申请者原因。

二、上传的资料要求清晰可辨

三、核验机具

1、我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农机站)为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单位,也是机具核验的责任单位。

2、核验机具人员会同当地村委会机具核验员,必须实地核验:见机、见农户、见发票,并上传人机合影。

3、牌证管理机具不需实地核验机具,但要审核行驶证的有效性,并上传补贴系统。

4、不得在机具销售点核验。

5、未投入使用的机具不得核验。

6、设施安装类机具未投入使用一段时间不得核验。

7、当年购买的机具须当年办理购置补贴,特殊情况下可延到下年度,过期不再办理。

8、机具通过核验无异议后,购机户、村委会机具核验员和农机专干需在核查表中签名并加盖公章认可。

9、未通过核验的机具一律不得上报申请补贴。

10、级农机管理部门按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复核机具,对重点购机大户,必须实地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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