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07-05 10:51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力充分发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特制定补贴核验工作制度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一)核实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核实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核实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核实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税控发票开具的购机对象是否为该经营组织机构名称及代码。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显示的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对补贴额较低的小型机具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30%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复核。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财政局。

(六)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石门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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