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07-05 12:29  【字体: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70号)的相关规定,制定补贴机具验核要点如下。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对购机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机具进行审核查验,主要内容包括: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购销合同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开户名,对公账号等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经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1.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农业综合服务站信息员按规定及时受理。

2.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购销合同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认真核对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告知购机者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协助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3.机具核验。受理申请后,购机者应主动配合核查人员核实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核查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的机具)见票(购机发票)见证(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查参数(核查补贴机具铭牌上标明的参数是否与补贴系统中的参数一致)。核查完机具后,照好三方合影(购机者、核查人员、抽购机具三方),登记核查台账,购机者签字确认。然后乡镇核查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逐项签字确认,并将核查结果由信息员录入补贴信息系统(含三方合影、铭牌等)。补贴机具核查表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核查员签字。

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4.复核登记。一是重点机具核验。经过系统自动比对,需复核的重点机具和购机大户,由县局复核员逐个入户验核。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信息、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核验购机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采取电话核查或按比例抽查。核查完机具后,照好三方合影(购机者、复核人员、所购机具三方),登记复核台账,购机者签字确认。然后复核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录入补贴信息系统,三方合影留存备查。

5.机具审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申办补贴资料及机具核查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资料齐全、真实无误,机具公示无异议且核查通过的,当月出具购置补贴结算文书送县财政部门。经县财政部门和农机事务中心党组联合对补贴机具抽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或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

6.公示公告。对通过审批结算的补贴农户信息分别在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和本县政务公开网\互联网十监督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7.资料处理。工作完成后,将每月上报报表、农户购置补贴纸质档及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1.加强核验人员管理。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负责核验工作,并加强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年度教育培训。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资料及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带班领导监督机制。

2.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对违反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严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登记,并于当日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对线索进行集体研究,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4.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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