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我县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精神,特制定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
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各乡镇农机员对辖区内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对辖区内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进行仔细审核。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要认真核对购机者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要核实购机价格真实性。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要核实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逐一核验,核对机具铭牌信息显示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等信息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购机合同等资料显示的一致,核验的人机合影照片、铭牌照片要及时上传至补贴系统进行操作,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各乡镇(街道办)农机员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机具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乡镇(街道)农机员在核验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后,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并留照片备查,同时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报送资料。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完成,要在互联网+监督网及时公示。
(四)补贴机具抽查核验。县农业农村部门在购机补贴机具结算前要会同财政、农业、农机三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联合抽查,按照3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机具进行核验。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积极探索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和信息化技术核验。
桂阳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