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业部赴美国农产品认证与标志管理培训班学习报告
2013年11月10-30日,在国家外专局培训项目支持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了部分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绿色食品产品委托监测机构的13位相关业务人员,对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认证和标志管理进行了为期20天的培训学习和参观考察,我很荣幸参加了本次学习。在美国期间,由于农业部和美方承办单位精心组织,这次培训团既有一定的理论学习,又有较多的实地考察和研究,大家学习认真、讨论热烈、思考深入,如期完成了各项学习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学习情况
在美国学习期间,培训班成员除在BWN培训中心听取美国农业知识讲座外,先后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汉森农业研究推广中心、加利福尼亚大学南海岸农业研究推广中心、加利福尼亚州温图拉郡(Wintran county)农业局、加利福尼亚州科恩郡(Kern county)农业局、百威啤酒加州分公司等单位培训学习和参观交流。在温图拉郡我们还考察了罗伯特·孟戴维葡萄种植园、史密特先生的家庭农场(种植蔬菜和水果),与农场主就如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探讨。在科恩郡参观考察了加州农产品检测机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在华盛顿我们参观了美国农业部,与美国有机食品贸易协会进行了座谈交流。这次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美国农业发展概况、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制等,通过学习和参观考察,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认识了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认证和标志管理体系。此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所有学员都深深感受到,美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认证和标志管理体系制度健全,运转良好,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美国人普遍表现出的对本国农产品在质量安全方面充满信心给了我们很大的感触。
二、美国农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美国本土为温带和亚热带气候,阿拉斯加为亚寒带大陆性气候,佛罗里达南端属热带气候,夏威夷则是热带海洋性气候。美国大部分地区雨量充沛而且分布比较均匀,加之平原广阔,土质肥沃,宜农可耕种面积很大,农业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美国海拔500米以下的平原占国土面积的55%,有利于农业的机械化耕作和规模经营,美国农业用地约为4.183亿公顷,其中耕地面积约为1.78亿公顷,永久性草地2.4亿公顷,此外,森林和林地为2.65亿公顷。
(一)美国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1、种植业情况
美国种植业的突出特点就是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几个重要的种植带。一是:东北部和“新英格兰”的牧草和乳牛带。这个农业带是指西弗吉尼亚以东12个州。这个地区的特点是雨量充足,气温较低,土壤也欠肥沃,但比较适合于青贮玉米和牧草的生长,因此有利于奶牛业的发展。同时本地区的马铃薯、苹果、葡萄生产在全国占有重要的位置;二是:中北部玉米带。美国农业分区中所指的“中北部”是指五大湖区附近的8个州,东起俄亥俄州、密执安州,西北到明尼苏达州,西南到密苏里州。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米生产区,有“玉米带”之称。此外,这8个州的大豆、小麦生产在美国也占有重要地位,大豆农场占全国总数的54%。三是:大平原小麦带。位于美国中部和北部地区,北从与加拿大接壤的北达科他州、蒙大拿州往南直到俄克拉荷马州以及得克萨斯州的北部,共9个州。这是个海拔500米以下的高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通称“大平原”。这个地区的小麦播种面积约占全国的70%,但近年来其比重有所下降。四是:南部棉花带。传统的棉区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至得克萨斯州东部。二次大战以后,棉花生产逐步向西发展。这里所说的棉花带位于平原地区,主要有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5个州,集中了全国大约1/3的棉花农场,播种面积超过160万公顷,产量占全国的36%。五是:太平洋沿岸综合农业区,该区域受太平洋暖流的影响,气候温和湿润,宜于多种农作物的生长。其中,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农业最发达的州,也是全国最大的“水果基地”和“菜篮子”,为全国提供了51%的水果和干果、32%的蔬菜。
2、畜牧业情况
美国的畜牧业是高度发达的产业,也是资金和技术密集的产业。畜牧业的分布与种植带虽有一定的关系,但并不十分明显。美国的东北地区饲养的奶牛头数约占全国的1/3,生产的牛奶和奶制品几乎占全国的一半,肉鸡生产也占重要的地位。玉米带提供玉米、豆饼等饲料,为当地养猪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这里是美国最大的猪肉生产基地。美国西部的“草原带”以放牧为主,可以饲养牛、羊、马等。美国的肉牛在集约化育肥之前,通常是先在草原带放牧,“搭好架子”再进行育肥,因此可以节省大量的饲料粮和其他费用。美国畜产品在世界上占有巨大的份额,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牛肉一直保持着大约22%的份额。近几年,奶类和禽肉产品略有上升,但是猪肉和鸡蛋的份额有所下降。
3、渔业和林业情况
美国渔业以捕捞为主。美国海岸线为22680公里,具有发展渔业的良好条件。按其捕获量的商业价值来看,美国渔业居于世界第5位。美国的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全国的森林面积约有2.7亿公顷。森林覆盖率接近30%。但是在林产品贸易中,美国的进口量超过出口量。由此可见,海洋资源和森林资源是美国政府重点保护,而非鼓励开发的资源。
(二)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食物致病机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04年美国全国食物致病次数为1319次,涉及人数28239人,每餐致病机率=28319人次/年÷(3亿人×每天3餐×365天/年)=0.000000086,即亿分之8.6,大约平均一个人要10624年才会遇到一次。美国能达到如此高的食品安全水平与其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分不开的。包括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先进科学的实验生产技术保障制度和公开透明的网络信息平台等。
1、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也是典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国家,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也不例外。国会作为立法机构,负责颁布相关食品法案。联邦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对全国范围或者跨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使管辖权, 司法机关有权推翻政府制定的法规。但美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是由各州管理,州议会也可以颁布在本州有效的相关食品法案,各州内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各州政府执行, 各市、郡则主要是执行和落实州政府的工作,如加州对农产品和食品从立法、标准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都要高于联邦和其他州的要求,所以美国联邦农产品监管和检测机构一般不对加州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在美国境内享有类似于“免检产品”的地位。因此, 美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联邦机构, 还包括州和地方的有关单位。但是联邦与州、郡机构之间在食品安全管理上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只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分工不同。
从国家层面看, 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的联邦机构有10 余个,但农产品监管职责主要集中在农业部(USDA) 、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和国家环境保护署(EPA)。它们三者之间按照产品种类和生产环节进行监管职责分工, 部门之间职责界定相对明确。
(1)农业部(USDA)。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局( FSIS) 负责依据《联邦肉类检验法》、《禽类产品检验法》和《蛋制品检验法》, 对全国国内生产和进口的肉类( 不含野生动物肉)、禽类、蛋制品( 不包括带壳的蛋)实施从生产到加工以及标识上市全过程监管。农业市场服务局( AMS)主要负责制定农产品分级标准, 提供分级、检验和市场营销服务, 帮助买者和卖者在互相认可的质量水平上进行交易。其下设有棉花、乳制品、水果和蔬菜、畜牧和种子、家禽产品、烟草等6个商品处,目前已为600 多种农产品建立了统一的分级标准。动植物健康检验服务局(APHIS) 主要负责开展动植物疫病的诊断、防治、控制以及对新发生疫病的监测等工作, 保护和改善美国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健康、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此外, 还有谷物检验包装和存放管理局(GIPSA)负责谷物方面的进出口检验检测,受理上诉等,农业研究局( ARS) 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工作,州研究教育与推广局负责与各大学合作, 制定以农民和消费者为对象的农产品(食品)安全与教育计划。
(2)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除农业部监管的3大类农产品外的其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种植业产品、带壳的禽蛋、禽(及禽制品)含量小于2%或肉(及肉制品)含量小于3%的混合产品、非酒精饮料以及酒精含量小于7%的葡萄酒、瓶装水等。还负责对兽药(含兽药新产品的上市审批)和饲料的监管,负责保证标签和包装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FDA 监管依据的法律主要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包装与标签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以及新近颁布《生物反恐法》等。
(3)环境保护部(EPA)。环境保护部(EPA)负责监管饮用水的质量以及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根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对农药等实施管理, 制定农药、环境污染物残留限量标准、安全使用方法和有关管理法规。
(4)其他相关机构。财政部下属的酒类、烟草和火器管理局负责监管大多数酒精饮料, 执行与含酒精饮料生产和流通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 制定酒类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商业部下属的全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负责监管鱼类和海产品, 并通过收费的“海鲜检查计划”检查海鲜加工厂和零售商店、渔船是否符合联邦卫生标准。美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农业部、食药局等部门合作, 监管进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管理农产品广告。美国司法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纠纷或案件的起诉、扣押、裁决等司法工作。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负责监视、调查、研究和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开发病原菌快速检测技术。
联邦机构与州、郡等地方政府密切合作, 通过执行30多部联邦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的法律法规, 共同构筑了完善的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确保了美国食品具有很高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很好的公众信任度。
2、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早在1862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之时,就在其部徽上写着 “农业是制造业和商业的基础”。这不仅确立了美国农业部的重要地位,也为美国农业发展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打下了基础。
(1)法律、法规体系。据资料统计, 美国涉及食品安全的联邦法律有35 部。其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联邦法律有以下六部,其中有一部是设计农产品认证的有机食品法案。分别为:一是:《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授权FDA管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权利,其范围除上述内容以外还包括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作为添加剂管理),瓶装水、添加咖啡因的酒精饮料以及医疗器械等;二是:《联邦肉类检查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 ),授权农业部检验牲畜的养殖,屠宰和加工过程,其管理范围除国产肉类外还包括进口肉类,肉类的包装和标签;三是:《禽类产品检查法》(Poultry Products Inspection Act),授权农业部FSIS检验所有人工养殖的禽类(包括进口禽类),屠宰和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四是:《蛋类产品检查法》(Egg Products Inspection Act),授权农业部FSIS检验鸡蛋产品;五是:《食品质量保护法》(Food Quality Protection Act),该法案主要规范EPA管理杀虫剂的程序,测试制定所有杀虫剂的容忍度(即人体摄入安全限量)等。六是:《有机食品生产法案》(Organic Foods Production Act),法案授权美国农业部建立国家有机计划(NOP),成立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并建立美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制度。此外, 在不违反联邦法律的前提下, 联邦政府机构还有权制定有关法规。联邦机构制定的法规均在“联邦登记”( Federal Register, 简称FR) 中颁布, 公众可从网上很方便地获得这些法规的电子版。作为组成联邦的独立法律主体,各州有权制定本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2)标准体系。美国关于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有以下五套标准。一是:《食品加工业质量体系指导方针》(Food Processing Industry Quality System Guidelines),是对加工企业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的指导性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政策计划与管理、设计保障和设计变化控制、采购原料的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用户联络和使用情况、纠偏行动和员工培训等;二是:食品加工的推荐做法标准(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该套标准归属联邦法规CFR 21 Part 110,但其是推荐性的,主要用于评估衡量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良好,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建筑物和设施设备条件、生产过程与控制、次品危害程度的确定等;三是:ISO 9000族国际标准,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四是:国家质量奖标准(Malcolm Baldrige National Quality Award),其标准思路与ISO 9000相近。五是:国家有机产品标准(National Organic Standards),规定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储运、销售等方面的要求。在产品标准方面,美国农产品标准只涉及等级规格的感官和理化要求,不制定卫生安全指标,涉及安全的农残、兽残、食品添加剂等化学和微生物的要求都是在相关法案里规定(如食品质量保护法中规定了9721项残留允许限量标准)。美国的产品等级规格标准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各种协会)完成,最后由国家标准局进行审查。国家标准局不负责制定标准,审查标准也不是审查标准的技术内容,而是审查标准制定的程序,是否照顾到各利益集团(如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公正、适用,是否对每一个意见都有明确的回答。从美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设置可以看出,美国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其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要求列入国家法律管理范畴,同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其更重视源头和过程管理,而不是最终的产品检验。
3、先进科学的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就是先进的科学技术,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二是先进的实验验证、科学分析技术。美国以其强大经济实力吸引世界上大批优秀的科学家,以确保其农业技术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美国农业研究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在保护环境、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有效地利用和节省资源,提高农业产量和利润率,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持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精确农业在美国得到广泛推广。精确农业是指: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连续数据采集传感器(CDS)、遥感(RS)、变率处理设备(VRT)和决策支持系统(DSS)等现代高新技术,获取农作物产量和影响作物生长的环境因素(如土壤结构、地形、植物营养、含水量、病虫草害等),以及作物种植空间及时间差异性信息,分析影响作物产量差异的原因,并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有效的调控措施,区别对待,实现了定位调控的“处方农业”。美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速度非常快。以精确农业为例,全国仅用5年左右时间就基本得到推广,现在美国有85%农业区域已实施了精确农业。我们考察的史密特家庭农场和两个农技推广中心实验农场就已经完全达到了精准农业的要求。
(2)生物技术受到美国政府的大力推崇。美国农业科研的另一个重点表现在生物技术的大力发展。生物技术研究可以归结为四大工程:基因工程(遗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农业生物技术的重点研究领域是:农作物的高产和抗病育种,提高畜禽的免疫能力,扩大生物能源的来源,利用发酵工程研制具有商业价值的微生物;通过常规农业、发酵工程和食品加工工业的结合,有效防范了种植作物和畜禽的药物污染以及加工产品的添加剂污染等,从食品源头加强了食品质量的安全保障。在我们国内转基因产品成为公众舆论激烈争论的焦点问题,但美国的学者和官员基本上是持积极态度,不认为转基因农产品会有什么问题,而且美国的绝大多数州也不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
(3)教育与培训体系完善,资金充足。美国政府十分重视科技的作用,形成了教育、研究、推广“三位一体”的体系。美国政府直接把农业的教育、研究和技术推广作为自己重要的职责,形成了极有特色的“三位一体”的体系,这是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经验。这个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州农学院同时承担教育、研究和推广三项任务,使三者结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并切实为农业和食品生产服务;二是每年的研究推广计划由基层向上申请,基层推广站提供的服务应尽量满足农业和食品生产的需要;三是推广经费由联邦、州和县共同负担。美国农业科学研究的经费充足,它主要来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两大系统,二者互相补充,其数额之比大致为46:54。公共经费侧重于基础研究,私人经费侧重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美国农业人口占美国人口的2%,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人口占全美15%,包括科研、推广、教育、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等,成为美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后盾。联邦政府每年投向农业科研、推广、教育的经费超过20多亿美元,这些经费相当大的部分直接拨给大学。同时美国乡村初高中都设有农业教育课程,甚至在幼儿园也开设一些与农业以及食品安全有关的课程。
(4)大量的科学实验和统计分析是美国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的基础。无论是FDA还是EPA下面都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相关的实验分析研究工作。以美国《食品安全保护法》(FQPA)为例, FQPA中风险评估技术的应用就充分体现了美国科学分析技术的强大。1996年美国出台FQPA,该法要求10年内完成所有杀虫剂限量评估,按该法要求,EPA协同其他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和大学、实验室以及技术开发公司等作了大量研究,并与残留限量再评估委员会(TRAC)一起,就风险评估重点作了几个方面的研究,其中最突出一项就是提出了蓄积性和累积性评估的概念。FQPA出台前,EPA制定应用于食品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允许限量基于这对单一摄入途径和单一农药作用模式评估的结论成立为基础。但实际上,真正风险来源于所有不同年龄、不同特质的人群,通过包括膳食(饮用水)摄入、吸入、职业和非职业皮肤接触等多种暴露途径,且同时摄入不同毒性机制、不同剂量和不同剂型的农药残留。FQPA在制定残留允许限量时首次考虑了该情况,同时EPA使用了“风险杯”的概念,定义蓄积性为多途径摄入单一农药,累积性味单一途径摄入具有相同毒性机制的多种农药。“风险杯”最大溢出阈值为人体每日通过多途径接触多种农药残留。当“风险杯”可能溢出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减少某种农药施用率、改变施药方式和收获间隔期等。基于上述理论,1996-2006年美国对9721项残留允许限量标准重新回顾、清理和再评估,就其中约4000项食品和农产品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蓄积性和累积性风险评估方法是当前及未来探寻化学污染对人体和生态风险的必然手段,也是未来化学物风险评估技术发展的趋势。
4、实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以科学为依据的风险分析是美国食品安全政策制定的基础。美国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控制和风险沟通。风险识别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在美国食品安全风险识别主要根据法律和经验进行风险识别。其手段是运用数据说明关于潜在风险的不同显现水平、模式,并说明哪些数据对风险的特征描述最相关.并对它们的影响范围、影响时间、影响人群、影响程度进行分析。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联邦食品管理机构通过把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的程度,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加以分析,评估急性风险的短期发作和慢性风险的长期发生所造成的影响。风险控制是食品风险管理的核心。加强风险分析,强调预防为主是美国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围绕风险控制,美国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总统食品安全倡议。美国于1997年发表了“总统食品安全倡议”,确认风险评估对于实现食品安全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并且要求联邦政府所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构组成“跨部门风险评估联合体”。1998年7月4日,克林顿总统建立了食品安全联合研究所。该所的职责是制定一项战略,以进行与食品安全倡议的目标相一致的食品安全研究。该所还被特别指定制定一项进行研究活动的计划,并且负责协调各个联邦机构所发起的研究活动。美国农业部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联合领导该所的工作。1998年8月20日,国家科学院发表了题为“确保从生产到消费的食品安全”的调查结果报告。目前,美国政府管理机构已经完成的风险分析包括:蛋及蛋制品中肠炎杆菌的风险分析,碎牛肉中大肠杆菌的风险分析,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对公众健康影响的风险评估报告,生鲜软体贝壳中副溶血性弧菌对公众健康影响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2)生物反恐法案。受到“9·11”事件的影响,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生物反恐法案”, 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提出“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强制性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美国国会通过“生物反恐法”后, 法律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与食品、药品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的权力。新规定包括:(1)明确产品生产和食品进口要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按FDA 制定的规则进行生产, 所有进口到美国的食品必须经过FDA 或美国农业部( USDA) 的登记, 经检验合格的才允许进口。(2)明确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例如:加工车间有泥土,存在不卫生行为,采用政府未规定的辐射,在鲜食产品中添加色素,产品不经检测或调查直接判断合格等都将认定违法。(3)明确种植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种植环节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GAP) 管理体系, 在加工环节推行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MP) 管理体系, 以及危害分析及关键点控制(HACCP)食品安全认证体系。无论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可以追溯到责任者。(4)明确产品标签基本要求,例如:食品名称、净含量、主要成分、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每个标签必须真实、可靠,且不能误导消费者等,如标签不真实或写错都将视为违法。(5)明确了所有与食品生产有关的企业到2006年底必须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3)食品安全法案。2009年7月30日,美国众院通过一项新的食品安全法案,该法案将有助于美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的现代化,并保护消费者免遭食源疾病的威胁,是美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又一进步。这项法案要求政府对食品加工商进行更多的检查和监督,并将授予食品药品管理局新的权限,让它有权召回污染食品,并要求该机构开发一套能够更好地追查食源疾病的系统。
5、公开透明的网络信息平台
保障食品安全除了要有完善的政府管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先进的技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消费者和媒体的参与和监督。美国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无论是法规标准、还是食品安全评估报告、食品企业信息都可以免费上网查询,信息高度公开透明。比如登陆农业部动物和植物健康检查服务局(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查询相关检测计划和检测数据,登陆食品安全网可以检索产品召回公告,甚至可以下载到手机上,方便快捷。如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公民可以随时登陆相关网站投诉举报,全民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确保食品企业的行业自律。
(三)美国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美国国家对农产品有法律依据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管的主要有对进出口农产品的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其他的如GAP、ISO9000、ISO22000等认证都是认证机构的市场行为:
1、进出口农产品认证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的植物保护检疫处(PPQ),负责确保出口的种子、粮食、块茎植物、木材、鲜花、蔬菜、水果和其他出口农产品不会对农业和自然资源产生风险。APHIS的兽医局(VS),则要确保美国出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如冷冻精液和胚胎,不会对进口国的动物健康产生危害。
(1)植物产品出口认证:PPQ帮助美国的农场主和出口商,对出口到国外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提供植物病虫害检疫检验,并进行认证。PPQ免费为出口商出具植物病虫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保证出口产品经过了检测,且没有携带害虫和病菌。PPQ颁发两种植物检疫证明——直接从美国出口的检疫证明和转口贸易的检疫证明。
(2)进口农产品:美国农产品总体上过剩,农产品进口占进口商品总值的份额不到10%。尽管相对份额较小,但进口农产品对美国仍然非常重要。
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主要是APHIS的PPQ具体负责检测进口的植物类产品。出于PPQ保证了进口的植物类产品的无害,消费者可以购买丰富的农产品,各地的杂货店可以销售来自墨西哥的各种物品;也可销售意大利的夏季产南瓜等各种进口农产品。PPQ向进口商提供植物病虫害、植物健康状况、管理标准方面的建议,提供与进口农产品相关的资料(包括管理条例、政策和程序)。例如,从荷兰进口鲜花,PPQ会提前向进口商提供美国的病虫害检疫规定,以缩短进口鲜花的检疫时间。
对受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的植物品种,主要由PPQ负责。PPQ严格执行CITES的植物进口条款,在全国15个指定的CITES植物检查点和美国内政部批准的其他检查港口,对进口的植物类产品进行检查。PPQ检查人员仔细检查属于保护范围的植物品种,确保植物标本与CITES检查资料的记录一致。如果进口商无法出示正当的证明,PPQ官员会扣留这些植物,并运回出口国,费用由该国承担。
(3)动物和动物产品:农场主、企业家、繁种场、贸易商和动物爱好者都关注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口。APHIS的兽医局(VS)会仔细检验这些产品,防止携带出口国的动物疾病,如禽流感和口蹄疫,这些疾病会在家禽中传播。如果某些国家发现了口蹄疫,美国将禁止从这些国家进口新鲜和冷藏的动物产品。某些进口的牲畜在入关之前,必须在动物进口中心检疫。
2、有机产品认证
美国农业部依据《有机食品生产法案》(Organic Foods Production Act),建立了国家有机计划(NOP)并成立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2000年制订并颁布了《有机产品标准》,并于2002年制订了美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形成了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何种情况下才能允许使用美国农业部的有机产品标志。
三、学习体会
经过21天的培训学习,结合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实践,我们觉得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美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很高,主要形式是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我们考察的罗伯特·孟戴维葡萄种植园种植面积500多公顷,只种植葡萄和酿制葡萄酒,由一个家庭经营管理。我们访问的史密特家庭农场种植面积约700公顷,300公顷种植草莓,400公顷种植西芹菜,每年连种两三茬,根据订单分批播种。史密特夫妇主要负责管理,一是确定对农场的建设计划,如土地耕整,起沟起垄,水利灌溉设施等;二是签订销售合同,以销定产;三是确定种植计划,种什么、种多少、什么时候种;四是与社会化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如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劳动用工等。史密特夫妇没有什么助理,虽然有点忙,但采用外包的办法,田间地头的事情自己只要关注一下就可以了,这样一个家庭农场年纯收入大概5-10万美元。史密特农场虽然规模较大,但只有两个产品,每一批次的产品都有播种、施肥、用药、采收记录,这些记录在产品交付农产品经销商时就作为商品信息与农产品一起进入市场,如果市场上的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一下子就可以追溯到农场主,农场主及负责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公司就必将按美国法律受到严惩,这也就导致了美国农产品生产者的高度自律,真正做到了生产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可以说,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建立在规模经营加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上的高度自律。
(二)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之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之路。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特别是农业人口多,而耕地少,和美国的具体国情不同。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然也要走一条不同于美国的道路。经过20年的发展,绿色食品已经树立起了公共品牌形象,并形成了自身的发展模式。如绿色食品在认证和管理中即明确要求:要以企业或企业组织为认证主体,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来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这一模式中,龙头企业必须以绿色食品品牌为纽带,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如合同管理,制度管理、统一生产资料、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加工销售等),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从事社会化的商品生产。这一模式,一是把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从事专业化生产,实行了规模化经营;二是形成龙头企业牵头的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可以形成较强的质量安全自律约束机制;三是龙头企业往往通过组织协会、合作社,统一生产管理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推广先进的农机装备,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以绿色食品品牌为纽带,以认证企业为龙头,以公司+基地+农户为载体,把农民组织起来,推进农业标准化,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也是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之路。所以我们要更加理直气壮地宣传绿色食品,发展绿色食品。要努力争取发展绿色食品的政策更优、环境更好。
(三)积极推动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研究和发展。
美国农业部下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局对全国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统一监管,各认证机构依法开展认证活动,获证企业统一使用农业部制订的标志(USDA ORGANIC),认证机构没有专门的标志,各州、郡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有序开展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和认证工作。经过多年发展,美国有机农业已经进入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阶段,市场上随处可见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价格只比普通农产品高10-20%,呈现理性、可持续的特点。美国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农业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研究和发展。
(四)抓好产学研的结合,发挥好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科技在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先进的科技指导农业生产,科学评估确定法规标准的建立,无处不在的互联网技术布置了坚固的安全监管网。我国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充分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力量,用科技推动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实际提出更高科技需求,加快绿色食品先进生产技术转化,将好的技术推广至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的生产。标准体系建设要充分依托检测机构、大专院校,以实验为基础并充分结合生产实际等,在科技立项上,要有的放矢,重点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