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湘农业办市〔2014〕80号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农机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的安排和省政府领导的意见,我厅决定组团参加今年10月在青岛市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目的
中国农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农业部主办的国内规格最高、企业最集中、产品最丰富、信息最权威的农业展会。我省组团参加中国农交会,能充分展示我省农业对外开放的新形象,同时进一步开拓我省农产品市场、促进省内外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推介我省农业和名优特农产品,对搞活我省农产品流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参展宗旨、原则和主题
我省组团参展本届中国农交会的宗旨是“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参展原则是“精品、开放、务实”。根据农交会组委会要求,结合湖南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届农交会的参展工作。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25日至28日,展期4天,22日至24日布展,25日上午举行开幕式,28日下午撤展。
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位于青岛市崂山区) 。
四、参展企业与产品的条件
我省参展本届中国农交会参展企业和产品的条件是:参展企业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湘米工程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报名参展。
参展产品主要是大米、禽畜水产及加工产品、食用油、茶叶、水果以及其它特色农产品。
五、组织机构
成立中国农交会湖南参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大勇任主任,王周军、李铭任副主任。
六、参展主体活动
(一)展示展销。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租赁315平方米场地,搭建湖南展区,设立精品展示馆和企业展示展销区,集中展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形式以实物为主,以图片、文字、声像为辅。精品展示馆共90平方米,由省厅统一租赁、设计、装修、布展。企业展区设25个3×3米的展位,由参展企业提供喷绘、门楣内容,由省厅统一制作、布置。
(二)参展农产品金奖评选。按照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参展产品金奖评选推荐活动。各市州要认真做好我省参展农产品金奖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观摩。在展会期间,组织厅直有关单位、市州县农业部门负责人、市州农业局市场信息科科长、县市区负责市场信息工作的同志、涉农企业负责人等现场观摩本届农交会,学习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与农产品流通工作先进经验,考察青岛周边地区农业市场信息工作及现代农业管理与发展模式。
(五)宣传推介。为宣传推介湖南农业和名优特农产品,邀请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和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等中央、省内新闻媒体对我省参展实况进行报道。在展示区搭建网上展厅,集中展示我省参展企业及产品,促进农产品网上贸易。
七、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中国农交会招展招商宣传发动工作,在调查了解山东市场对本地农产品需求特点与现状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本市州农业企业参展参会,每个市州组织具有代表性的2-3个企业参展。
(二)各市州农业局要分别在8月20日前将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1)、9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表(附件2)统一报送厅市场信息处。
(三)省厅将根据企业认购展位先后及产品情况确认展位(参加金奖评比的企业必须要有展位号,才能参加金奖评选。)展销区展位为4800元/个。各市州农业局要将本市州参展企业的展位费于9月30日前统一电汇至省农业厅指定帐户。(户名:湖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支行;账号:18-053901040014537;用途:农交会参展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展团相关工作联系人:王周军(0731-85828797);参展产品金奖推荐工作联系人:李其军(0731-84459983);参展企业申报工作联系人:李铭(0731-82292597)、朱勇(0731-85582280);参展费收缴工作联系人:严宏玉(0731-82221877);会务工作联系人:曾晓玲(0731-85866897)、严宏玉(0731-82221877)。
附件:1.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2.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会回执表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