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产品套上“紧箍咒” 放心菜不再遥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历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二00一年以来,通过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近两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缓慢上升、上下徘徊,个别地区安全指标反弹,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种种情况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俗话说得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一大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但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猪肉的瘦肉精、鲜鱼的孔雀石绿、福寿螺的广州管圆线虫等等,这些都表明农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这两天来,在长沙各大农产品市场的走访中也深切感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是悬在老百姓心头的大问题。老百姓说:“现在对健康是很重要,说实在的。我情愿少吃点,但是要吃好一点。”“平常我很少买叶子菜吃,怕打农药哪。”“超市里面的我还是比较相信的。我觉得他安全一些,我有时也在个体户那里买,但是我就还是有点担心。”“我就喜欢买这乡里人的菜,没打药呀。”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助理巡视员徐肖君表示,以往尽管通过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规定,对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进行了及时处理,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权威性和强制性不足,很难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因此,亟需通过立法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公众消费安全。另外,他还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出口的压力加大。近年来,因质量安全问题导致出口农产品遭退货、扣押、销毁、索赔、终止合同等现象十分突出。发达国家以质量安全为由,不断提高农产品进口市场准入门槛,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消弱了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据统计,中国九成农产品出口企业曾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每年经济损失高达九十亿美元。
湖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许靖波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质量安全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比如说,今年5越的日本实施的垦田列表制度将过去农业产业的标准将过去的2470条增加到51392条,大幅提高了外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所以说如果我们不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就是我们原来出口到日本的传统产品将受到严重影响,就会严重影响到农业产品收入的增加。我们省,比如以湘阴藠头为主主要出口到日本,我们的有机茶出口到欧盟,如果这两项他们提高标准,我们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话,那出口肯定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许靖波认为,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可谓应时代使命而生,总的说来,这部从1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法规有这么几个特点:以强化产地监测、源头控制为基本出发点;以加强过程控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主要手段;以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为突破口,推进产品认证、包装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目标,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最引消费者注目的规定就是,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消费者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买到问题产品,同样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明确了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规定了5种农产品不得上市: 1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是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是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是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是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如若发现上述情况将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那么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到实处,让市民能够吃上放心菜呢?
长沙市农业局总农艺师肖志高也表示,从今天起,他们将加强对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全市以前有220多个检测网点,目前我们又新增加了50个检测网点,这样呢,通过检测网点,把好入市的农产品的质量关。再就是健全我们的执法机构,成立长沙市农产品执法支队,加强对入市的农产品和生产的农产品的执法监督,对发现,一经发现超标的农产品,一律依法销毁,依法进行处罚,对生产者、经销者起到一种警世作用,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现在市面上不少农产品都打出了各种认证,宣传自己的产品通过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法中还规定了批发市场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许靖波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有个突出的要求,规定批发市场对正常销售的农产品要负责,就是规定它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我在市场上买到蔬菜,如果它的蔬菜农药浓度超标,如果能追溯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要承担负责,如果能找到源头,可以溯源,如果不能找到源头,那你批发市场就要自己承担责任。为什么对这个要求比较严因为城市大部分的农产品都是从批发市场流通,比如说我们长沙市市民消费的农产品有80%以上的是从马王堆批发市场来的,所以,你把住了批发市场的关,80%市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了保障。这是第一,第二个就是批发市场作为提供农产品交易场所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承担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并有义务保证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无论是明确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还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或是是强调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这都是从流通环节抓质量安全。在采访中,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网点办公室主任郝学荣向表示,他认为: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来抓,这才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的治本之策。
在采访中,许多农产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也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相似的困惑:“农药的残留物我们又看不到,我们只能看质量的好,像这种烂的变质的我就不要,我们只能达到这种标准。只能用肉眼的感观去看,至于这里面是不是含有好多农残,我怎么看得出呢?除非经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才能看出来是不。”
“我们也希望我们的蔬菜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保证,我们希望政府还是从源头抓起,最好从生产的时候就要监督。”
在各大超市中,一种名叫“彩鲜园”的品牌蔬菜引起了记者我们的注意,售货员说,这种蔬菜因为绿色安全,口感极佳,虽然价格比批发市场的售价要高很多,但是非常走俏,基本上每天卖到下午两点就会缺货。长沙天心南泥湾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立群说,“彩鲜园”蔬菜深受消费者青睐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企业采取的是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包装。“标识化就是标准化中间的一个环节,就是我有品牌,有公司的地址,有我的电话号码,你如果找到源头你想一想看,我如果在质量方面如果不过关的话消费者会找到我本人。如果没有这个标识的话,你象你到马王堆区批的那个菜,你能找到是谁生产的话,找不到。但是我有标识的话,你可以对这这东西来找我。出任何问题可以找我。所以说标准化最大的优点就是这样的,让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在对长沙各蔬菜批发市场的调查中也了解到,目前长沙市正规的蔬菜生产企业为数不多,蔬菜批发市场上所出售的蔬菜大多是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从菜农手中购得,而蔬菜的收购价通常比较低廉,以芽白为例,市场批发价是1毛8一斤,而它在产地的收购价是四分钱一斤,这样算来,就算一亩地能产一万斤芽白, 菜农也才赚得400块钱。为了维持正常的开支,菜农通常会选择生产成本最低化,因此,他们一般会选用廉价的化肥和毒性较大的农药,而这样一来,蔬菜的安全和品质就得不到保证,在市场上也卖不起价,因为卖不起价,菜农的收入也就提不高,他只能仍然选择落后的生产模式,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也就成了困扰老百姓生活的大问题。所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许靖波也对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和建议。
许靖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多个方面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目的就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认为这个法要实施好,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要学习这个法律,都要按照这个法律来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生产者你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保证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于农产品经营者,希望能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档案制度,就说你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你可以溯源,找到源头之后,你才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毋容置疑,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需要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从源头到销售到检测严格把关,加强对菜农的培训,种出放心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教育,销售放心菜,加强对农产品的检测,杜绝问题菜,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轻松吃上放心菜,而不至于在下筷时心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