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第二次配方肥和有机肥抽检结果的通报 湘农业办土肥〔2014〕87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4-11-27 00:00  【字体:  

各市州农业局:

根据《2014年全省配方肥和有机肥抽检行动方案》(湘农业办土肥〔2014〕10号),我厅土壤肥料工作站与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于2014年6月联合开展了全省第二次配方肥和有机肥抽检行动。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这次共抽检了46家登记在册的肥料生产企业的72个产品,其中我厅牵头组织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益阳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等9个市州抽检了41家企业的39个配方肥样品、24个有机肥样品,邵阳市和湘西自治州农业局牵头组织市农业执法支队和土肥站抽检了5家企业的9个配方肥样品,其他市对辖区内配方肥和有机肥进行了标签标识检查。经检测,配方肥合格样品45个,合格率为93.75%;有机肥合格样品19个,合格率仅为79.17%(详情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抽检情况来看,配方肥、有机肥产品质量合格率有提升、产品标签标识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证号、标准号使用不规范。虽然无证套证、一证多用情况已明显好转,但个别企业的产品登记证号和标准号标识仍然不规范,如湖南兴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总养分≥40%、配合式20-8-12的产品,未使用湘农肥(2013)准字1596号,而是使用过期登记证湘农肥(2005)准字0139-06号;总养分≥48%、配合式22-8-18的产品使用过期登记证湘农肥(2005)准字0139-04号,属无证生产。汨罗市农业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生产的总养分≥25%、配合式13-5-7的产品,未使用湘农肥(2012)准字1212号登记证,而是使用过期的湘农肥2003-0082号登记证;郴州市金土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总养分≥5%、有机质≥45%的产品,未标注登记证号,使用旧标准号NY525-2011。

(二)标识标签不规范。部分企业生产的配方肥标签标识中的“湖南省测土配方专用肥标志”、适用作物、适宜区域和配方提供单位等信息不全(见附件),省外企业有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施壮科技有限公司,省内企业有湖南安邦新农业科技服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三维农资有限公司、湖南省茶陵县土壤肥料公司、湖南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兴农配方肥有限公司、湖南省强农配肥开发有限公司;部分企业生产的配方肥未标注使用作物,而在包装图片或使用说明中标注“适用于多种作物”,长沙湘肥肥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标注“营养全、肥力强、绿色高效”,属夸大宣传。

(三)个别产品质量较差。本次抽检的产品质量合格率总体较好,但部分配方肥产品仍存在氯不合格,部分有机肥产品水分、酸碱度和有机质不合格、重金属超标,质量较差。其中湖南省强农配肥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总养分≥34%、配合式18-6-10的产品,两批次产品都检出氯不合格,湘潭兴农配方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总养分≥40%、配合式20-8-12的产品氯不合格;郴州市金土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酸碱度不合格,长沙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天心日日春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有机质不合格,长沙湘肥肥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酸碱度和水分不合格,长沙广安海尚有机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酸碱度、水分、总镉(Cd)不合格。

三、整改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对本次抽检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并跟踪到底,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涉嫌违法的要坚决从速从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一个月内反馈到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和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我厅肥料登记办公室将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期约谈,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整改情况将作为今后办理肥料登记、转正、续展和变更的重要依据。凡在规定期限整改不力、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申请肥料登记,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

 

附件:1.2014年全省第二次配方肥和有机肥质量抽检结果

汇总表(合格)

2.2014年全省第二次配方肥和有机肥质量抽检结果

汇总表(不合格)

 附件1、2.doc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第二次配方肥和有机肥抽检结果的通报 湘农业办土肥〔20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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