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6-11-02 00:00  【字体:  

委机关相关处室、委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开展以量化评价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委本级及各直属单位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按照“整体统筹、分级实施”的组织原则具体落实。为加强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  雄  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第一副组长:罗振新  省农委副巡视员

  副  组  长:龙志刚  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卢  翰  省农委监察室主任

  成      员:陈新登  省农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邱化蛟  省种子管理服务站站长

  杨孚初  省植保植检站站长

  姚正昌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涂先德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

  邓辉平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姜太军  省农情分析研究中心主任

  朱建湘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

  李一平  省蚕桑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  毅  省棉花科学研究所所长

  雷  平  省微生物研究院院长

  张德元  省农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

  刘曙光  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吕运涛  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李  娓  省粮油作物科技中心副主任

  张建成  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楚琼湘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佑成  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中心主任

  谈顺友  省蚕种工作站站长

  杨  乾  省农业科学技术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宋  武  省贺家山原种场书记、场长

  胡祥文  省农垦管理服务站站长

  蔡义东  省农作物良种引进示范中心主任

  胡守一  省农作物种子救灾储备中心副主任

  张家清  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谭新跃  省农作物种子南繁中心主任

  易  斌  省蔬菜质量监测管理中心主任

  李  铭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冯  电  省乡镇企业科技信息中心主任

  王才用  省工业贸易学校校长

  卜静波  省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站长

  梁先明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周立华  省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

  覃永洁  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培训部副主任

  以上成员单位是按预算单位代码顺序排列。其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整体规划,资源协调及重大决策。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财务处,组成如下:

  主  任:龙志刚  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副主任:彭小宁  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

  成  员:袁  素  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郝  芬  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郭  盛  省农委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前期部署;

  2、负责委本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

  3、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委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4、负责全委内部控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外部信息对接等工作。

  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委本级与各直属单位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基础性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开展评价。各直属单位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参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附件3),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

  (三)工作总结。各直属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及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四)体系建设。各直属单位应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流程。

  三、信息报送

  请各直属单位于11月5日前报送具体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体系建设工作的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12月1日前完成上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纸质报告,同时提供相关电子版资料;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本单位《内部控制手册》。以上信息、资料均报送至委财务处(联系人:郭盛,联系电话17807311868,电子邮箱:hnsnwcwc@126.com)。

  四、有关要求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将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财政厅后续也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期开展并完成相关工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调整改进,对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2、《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3、《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

  附件.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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