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农农发〔2017〕2号)和《关于报送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示范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农业部下达的示范县创建任务,我省限定在38个柑橘优势区域重点县和37个茶叶优势区域重点县中择优推荐示范县(详细名单见附件1)。
同时,考虑果茶园与畜禽粪便等有机肥供应问题,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畜禽粪便就近就地还田。
二、申报条件
(一)果茶种植优势突出。当地果茶种植面积较大,至少有1个集中连片面积超过2万亩的柑橘园或1个集中连片面积超过0.5万亩的茶园。
(二)有机肥资源有保障。县域内年可用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有机肥资源量100万吨以上。当地规模化养殖水平较高,优先选择2016年全国生猪调出大县。
(三)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当地在柑橘、茶叶生产中有施用有机肥的传统,有相对成熟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生产组织规模化程度较高。
(四)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柑橘、茶叶产品优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经营品牌化全面推行,优先选择产品通过“三品一标”等认证的大县(区、市)。
(五)地方政府重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柑橘、茶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大,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承诺安排配套工作经费,确保项目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县级农业部门果茶栽培、土肥技术力量强,工作基础好。
三、申报程序
(一)确定示范县数量。每个市州综合考虑柑橘、茶叶优势产区分布和有机肥资源情况,兼顾产业发展水平、基础工作条件等因素,在附件1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示范县。
(二)省级初选上报。省农委对各市州推荐的示范县,采取现场考察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我省2017年柑橘和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推荐名单(其中柑橘5个、茶叶1个),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向农业部正式行文报送,随文附送示范县申报材料(示范县申报书式样见附件)。
(三)农业部组织专家评审。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推荐的示范县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17年示范县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一)组织领导。省农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土肥工作的委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领导小组,在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成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土肥、经作、农业环保等领域专家,开展现场考察和材料评审推荐,确保申报顺利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审核。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申报。在初审推荐和考察评审中严格把关,加强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时间要求。2月22日前,各市州农业部门完成市级初审推荐工作,并向省农委报送申报材料。2月23日-28日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会同有关处室组织现场考察,3月1日进行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县推荐名单,3月5日前按要求向农业部报关申报材料。3月上旬,农业部将组织审核,确定2017年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名单。
(四)材料要求。2017年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以县为单位不超过1000万元,参照农业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农农发【2017】2号),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模式。申报材料附当地政府承诺函、示范基地与有关规模养殖场(或有机肥企业)签订的有机肥供货协议、示范基地与有机肥源位置示意图,共一式7份,经所在市州审核后,报省级初审确定拟推荐示范县名单。拟推荐县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申报材料正式稿,一式五份报送省农委,由省农委行文统一报送农业部。
(五)联系方式。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吴远帆,电话:0731-82561211,158xxxx1988,邮箱:hnwyf7393@163.com。
附件:1.全省柑橘、茶叶优势区域发展重点县市名单;
2.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申报书(式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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