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1.继续深化改革。按照新一轮改革要求,推进构建以县区为主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市级与市辖区只保留一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省市县三级均完成了改革任务。
2.推进规范建设。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6号),全面提升我省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安排专项资金495万元,支持行动成效明显的33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
3.打造信息平台。实施“湘农执法通”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工程,完善构建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网上办案、工作审批、数据统计等模块。9月起在全省试运行,实现全省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渔政、农机、动物诊疗、动物卫生监督、畜牧、农村宅基地等农业执法“一网通办”。
4.提升示范引领。组织开展执法机构结对互助活动,全省3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与3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对,促进各地加强交流协作。
二、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对象、内容、比例、频次和完成时间及有关要求,全年检查事项共24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941人次,随机确定检查对象8217个,全面执行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结果录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任务完成率为100%,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
2.高效高质办理行政许可。开展政务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攻坚行动,破除“数据烟囱”。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等6项许可事项赋权湘江新区管委会实施,助力打造国家新区示范区。推动“农村建房一件事”落地见效,在益阳市开展改革试点,办理时限较常规办理减少20天以上,农户提交申报材料较原来减少7份,农户只需跑动1次,较原来减少3次。截至12月初,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结2151件办件,群众满意率99.9%。
3.开展“湘剑”护农执法行动。落实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总社等多部门印发《2024年湖南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本省实际,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湘剑”护农行动方案〉的通知》,并于3月在常德召开全省农资打假暨“湘剑”护农执法行动工作会议,全面、深入、细致地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推进有条不紊、扎实高效。全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4256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2376个次,查处农业违法案件5694件,移送司法机关123件,罚没款2025.43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300万元。衡阳市查处一个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的肥料“忽悠团”,查扣假冒伪劣化肥1120吨,刑拘38人,23名团伙头目及骨干成员被批捕,并向27名受损农户返还现金50余万元。
三、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要求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全省农业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案卷评查、评优评先等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三项制度”配套措施。
2.调整完善执法事项。严格执行我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湘农告〔2023〕18号)。全面修订权责清单,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3.修订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
四、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1.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按照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地在3月起至6月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热情,营造出浓郁的活动氛围。据统计,全省累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560场次,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7800人次,接待咨询农民18.87万人次,印发宣传书籍、咨询资料20万份;组织330余家企业踊跃参与,推介、赠送优质放心农资产品32.89万公斤,深受广大农民朋友欢迎。厅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在湖南经视演播室详细讲解购买农资注意事项,重点警示谨防农资“忽悠团”等网络诈骗手段,相关内容在《全省新闻联播》和村村响大喇叭循环播出,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防范意识。
2.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继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推动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宣法释法工作,构建起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对示范户开展法治培训的工作制度。广泛搭建培育平台,整合高素质农民、乡村治理骨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广助农等培训,推出“法律+农技”“法律+营销”“法律+电商”等系列实用课程。截至2024年12月5日,全省每一个行政村都培育有一个学法用法示范户,比预期计划提早一年实现。
3.开展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发布活动。遴选公布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查处邓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10个典型案例。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推送典型案例、优秀案卷,长沙市浏阳市查处的“订单鸡苗”案件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为全国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
五、其他有关工作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凡未获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省政府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文件规定,组织厅机关2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颁发行政执法证。
2.加强作风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农办法〔2024〕8号),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六条禁令”,制定裁量基准、责任追究等25项制度,汇编成《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队员人手一册,人人知晓。严格落实《湖南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十严格十不得”》,对执法人员从“出发”到“归队”全过程作出严格规范。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6月组织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暨教员下基层示范执法活动,深入市县两级开展农资打假、行政执法交叉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农资打假和行政执法各项措施。11月,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出全省行政许可优秀案卷14卷、行政处罚优秀案卷46卷,并对评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办案人员,对照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一是组织评选了一批农业执法教员并纳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教员库,组织省农业执法教员赴基层开展培训、示范执法、答疑解惑,提升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水平。二是省厅举办9期全省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法制、执法骨干共2万人次参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营造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组织参加全国技能竞赛总决赛并获全国团体三等奖,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君山大队吴微同志获优秀个人奖。
5.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和监督平台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方面:我厅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专门的“行政执法公开”栏,“行政执法公开”栏下设“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检查公示”“行政处罚公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案例”“执法工作报告”“其他信息”等九个子栏目,对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按要求分门别类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方面:利用“湖南省农业执法通”平台对市县两级农业行政处罚办案情况进行监督。
6.强化执法体系建设保障。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继续安排省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资金支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装备建设和素质能力提升。继续安排渔政执法专项资金和实物支持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专门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建设,为“十年禁渔”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