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农业农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遴选1家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负责省本级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范围内数据的治理、开发、运营,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授权运营范围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在落实数据保密安全管理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可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组织。
(二)资金要求。具备与授权运营任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为授权期内平台建设、技术研发、数据运营、安全保障及团队建设等方面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管理体系。具备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内控、技术、人员等管理制度。
(四)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实施经验,具备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产品开发、分析建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基于电子政务外网的存算基础设施管理部署及大型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的能力和经验,具备快速响应数据安全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能力。
(五)服务能力。拥有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熟悉国家和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与运营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构建数据生态体系的综合运营能力,熟悉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
(六)安全保障。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具有健全完善的数据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和应对处置能力。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9日18:00(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5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湖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中心505室(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枫林一路9号省农业农村厅西院北栋),联系人:覃琦雯,联系电话:0731-88860579。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不少于3家时,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出1家拟入选运营机构。
(三)结果公示。拟入选运营机构通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农业农村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业务特性和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自授权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4.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
5.申报材料需按照资质材料和申报方案分册装订。资质材料、申报方案(含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单独密封为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密封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本次公开遴选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表
2.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3.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方案
4.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2日

湘公网安备43010502000522号